年初一日在单位值班,和学校请来看守伙房的民工老孙聊天。老孙被本市搞建筑的两个老板拖欠几千元工资长达五年之久。我这个理论教员容易把事情“上纲上线”,于是就把话题扯到了企业资质上。老孙问“企业资质”的是啥意思?我便书生意气般随手翻开一本企业管理大词典,告诉他“企业资质”就是“企业从事业务活动的资格和能力”。老孙听后立即说:那么依我看企业最重要的“资质”恐怕就是“能按时发工资”啊。我顿时眼睛一亮,觉得只有初中文化的老孙把这样的一个问题一句话就说到了本质和点子上!于是我决定写篇文章,来申述一番老孙这个伟大的命题。
本人非常赞同民工老孙的“资质”命题。试想一想,一个不能按时发工资的企业,怎么能算是具有从事业务活动的资格和能力呢?企业的资质由谁来识别和鉴定,那当然应该是政府。那为什么政府在认定企业资质条件的政策法规中,没有规定“能按时发工资”这一条?我想是因为政府认为企业发工资是企业自己的事情,政府作为“球场”上的“裁判员”,要管的是企业和企业之间的外部关系,而不干涉企业内部资方和员工之间的“工资”关系;而且“按时发工资”自人类经济生活中出现“工资”这玩意以来,实在是一件天底下太正常、太平凡的事情了;如果政府赤裸裸地规定这一条,岂不就贬低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企业,把它们当作不守规矩的小孩子或不正常的怪物了!
但“中国特色”的事情真是很蹊跷啊,在一件天经地义的事情上,竟然会像变戏法一般产生出一个让亿万人感动的领不到工资的农民新闻人物,和同样让亿万人感恩的为农民工讨工资的总理(去年总理为一个重庆农民讨工钱,该农民被评为2003央视十大经济人物)。2003年全国仅是拖欠农民工的工资就是1000亿元,那还有城市工呢!全国各级政府掀起了一个为农民工讨工钱的热潮,人们在埋怨政府,也在感激政府。但根据农民工老孙的命题,愚意以为拖欠工资主要和直接的责任是在企业。企业不发你工资,你就依据合同、依据法律找仲裁、找法院呀,何用政府来越俎代庖“管闲事”呢!
作为一个企业,作为一个企业老板,它一定要明白无误地知道并信守自己最重要的“资质”就是“按时发工资”。假如没有这样一个意识理念,没有这样一种诚信素质,那么整个事业就应该是全盘皆输!
我有一个河南籍朋友,九十年代初在北京学习时,我们都是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的志同道合者。三年前他所在的供销系统搞职工民主选举经理人才,他被百余名职工选举出来,担任一家已经半年发不出工资的供销公司经理。我打电话向他祝贺,问他就职演说一定很精彩吧?他毫不谦虚地说“非常精彩!”说他上任的就职演说就两句话:“从下个月开始,每月8号发工资!”然后就宣布“散会!”他还向我炫耀,说职工们坐着时鼓掌,站起来还在鼓掌,一边走出会场还在一边鼓掌。我当时不以为然,我想你保证按时发工资算什么啊?难道天底下还有不按时发工资的道理!现在拖欠工资成为一个普遍现象,成为一件必需国家最高行政长官倾力关注的“天下大事”了,我便忽然想起这位老朋友来,觉得他令我肃然起敬!于是立即打电话过去,问他当时保证按时发工资的想法。他说他当时想得很简单,国有企业职工听口号、誓言和宏伟计划已经听得太多太烦了,我不用再说什么,不管我想什么办法,每个月8号必须按时发工资。能发工资,我再发表长篇大论的讲话不迟,而且说的话会有人听,会特别管用,那效果可能会一句顶一万句;如果我不能按时发工资,那么不管讲多少真理都只会被当作谬误,因为群众不是傻瓜,那我还能多讲什么呢?现在看来,这位老兄还真是很伟大,很了不起!他知道企业最重要的资质是什么?他明白如果缺乏这个资质的话,不管你讲什么、讲多少,即使讲的全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都只是谬误,只是废话!
与此相反,几年前贵州某地有个私营企业老板,经常拖欠职工工资,还经常开会、嘴巴呱呱叫,会上总是不断宣扬他的宏伟计划,要求大家和他同舟共济,奔赴美好前程。可是职工却像走马灯似地离开,然后一批新员工进来,然后又走马灯似地离开。一次他还故意拖欠工资,并怀有一个非常奇怪的用意。就像有个笑话,说有个女子要考验她的男朋友是否真心爱她,于是便设计在一个爱意浓浓的傍晚,在他(她)们谈情说爱的湖边,叫自己的弟弟在湖边漫步“不慎掉进湖里”并高喊“救命!”果然她的男朋友大叫一声,立即跳进水里把她的弟弟救了起来。考验成功了,她很兴奋,便告诉男朋友说那是一个“爱的计策”,不料男朋友却立即说,我还真的不爱你,便头也不会地走了。而这个贵州小老板的下属朋友们真以为他没钱发工资,都忧心如焚,积极为他出主意、想办法,没有一个人离开。到补发工资的时候,老板却对他们说,我不是发不起工资,我是考验一下大家,让各位明白创业的艰辛,看是不是都像平时所说的那样拥有与我共患难的决心。可那几个得力的助手朋友听后便都说,既然你发得起工资,那我们还真没有同你一起共患难的决心了,于是都离开了他。后来有一次,他拖发工资的用意更是奇特,想用这个办法“赶走”几个工作上的能力低下的员工。可结果,很有工作上的能力的员工都离开了,要赶的人反倒全都留了下来,令他哭笑不得。这个小老板致命的缺点就在于,他不知道企业最重要、也无需明言的“资质”是“按时发工资”。欺骗永远是诚信的天敌,古人说“士为知己者死”,既然不“知”,怎么还能团结共患难呢。难怪这个小老板的企业老不见成长,老不见盈利。
年初有一天,贵州兴义天赋私立中学董事长 李应专先生请吃饭,我见到他的第一句话就是:“你放寒假之前按时发教师工资了吧?”他情不自禁地说,不仅按时发了,而且把寒假的工资都提前发了。他说他办学十年来从未拖欠过教工工资,若是拖一天发工资,就会心里不安,有一种强烈的内疚感。他的事业如此兴旺,我想是跟“按时发工资”这个最重要的“资质”有关系的。相反有个私营老板,拖欠工资竟拖成了习惯,比如拖了三个月,最后补发一个月,他就感觉亏了;反正他想不拖已经拖了,拖三个月、四个月都一样,因此“提前”补发拖欠的工资就是一种“亏损”,于是总要不断地拖着,要一直欠着别人的,他才感到心安理得。而且他还有一个病态的心理,喜欢看可怜的打工者们领取补发工资时情不自禁的兴奋和感激的表情。但那种表情只是当面的一瞬间,过后大家仍然是没有工作积极性和人才不断地流走。因此他的企业在若干年后还是一个“侏儒”,而且在不断萎缩,原因是越拖工资越没有人才,越没有人才越不能赚钱,越不能赚钱就越发不起工资,进入了恶性循环。但这个老板始终不知道,脱离这个恶性循环的“妙计”只有一条,那就是“按时发工资”爽心“亏”它一把,也要把诚信和人才夺回来。
现在建筑企业拖欠民工工资的根本原因,据说是作为建设一方的政府部门拖欠工程款项,导致企业无钱发工资或有钱也不发,因为他想你政府都能欠我,我就不能欠别人?而且打工者是弱势一方,不欠白不欠?但我以为,拖欠工资固然政府有一定责任,但直接责任者始终是企业。拖欠工资的企业从事的经营活动都是短期行为,老板没有企业意识和信誉观念。有信誉的企业和老板,“按时发工资”这个“资质”,根本不需要政府来规定和监督,它自己会坚信、创造并恪守这一点。如有一个到外省修公路的浙江老板,预先就把千万元资金打过去,他知道政府可能要拖欠他的,但他不怕。政府哪有欠钱不还的道理,因此什么政府工程他都敢承包,而且中标率很高。关键就是他拥有雄厚资本这个最重要的“从事业务活动的资格和能力”。
有个沿海来贵州某地做房地产买卖的“大老板”,把他要建的花园住宅吹上了天,有关党政领导频频接见,轰轰烈烈地为他剪彩开工。但这个老板缺乏最重要的“资质”,玩的是“空手套白狼”那一套,要靠预售房款来支付工程开支。但多数购房者总是谨慎观望,不该出手时就不出手,而是希望建得快、建得好、建出个模样后再来付款和贷款购房。于是老板的“空手道”就不灵了,老拖欠工程款,工程进度很慢,老是大大的广告、慢慢的速度、寥寥的买者,进入恶性循环。最后导致已经支付购房款的少数买者大呼上当,结果就没有一个人再来购房,现在这个作为“策划大师”的“大老板”,已经溜得鸟影都不见了。
一个被拖欠打工工资长达六年之久的家乡民工告诉我,他说政府应该规定,发不起工资的企业不要让他们来搞工程;而作为企业,政府拖欠你的钱,你可以停工,你不要哄着我们老在那儿干,要干就应该给我们工钱,这叫“以人为本!”我们正真看到那些老板都有正儿八经的资质证书,还经常和当官的在一起吃饭,还都以为他们很有钱,不会不讲信誉,结果干了总是白干,感觉政府就像在放纵骗子似的!
目前看来,老百姓对政府还是有些意见,在从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的过渡期,大家观念还没有完全转变过来,市场主体还幼稚不成熟,还需政府适当管教。因此单就拖欠民工工资这件事情而言,如果说政府有一定责任的话,其主要责任不是拖欠或支付工程款的问题,而是要想法堵住不具有“按时发工资”资质的企业进入市场。而企业自身,一定要逐步学会自尊、自爱、自强,假如没有强身健体,就不要乱上擂台去招摇撞骗,经一事长一智,不要为这事再麻烦总理呀,省长、市长、县长呀什么的,那总是一件没有脸面的事啊!